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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09-27    昆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助学中心、各有关毕业生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昆理工大学位字〔2017〕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生类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限主考院校为昆明理工大学)

(二)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德端正;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云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学校有关规定,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3.课程成绩:已经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4.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根据教育部教督[2020]5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云教发[2022]20号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30%,视为检测合格。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本科毕业论文要求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文献引用相似度≤30%,方可申请学位。

5.外语水平: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习期间至申请学士学位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50分。

6.申请时限: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填写《昆明理工大学高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申请资料。表格需申请者本人填写,贴好照片。申请材料包含学士学位申请表原件、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单原件(参加公共外语等级三级的申请者需打印成绩单,并注明考试年份及参加考试省份)、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维普论文学生自查地址: 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kmustjx )、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共计六份材料(请按照此顺序排列)。

2.按照教育部、云南省和学校教务处文件要求,学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交与毕业答辩时提交学院纸质版一致的毕业论文 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学号-姓名-助学点-专业)和论文查重报告一致,如提交材料不一致,将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除填写基本资料外,还需完成以下事项:

①上交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480×6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文件大小为10KB—40KB之间,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并送交与电子相片一致的大一寸纸质相片两张(要求学士学位申请的照片应与毕业证书上使用的照片为同一张)。

②上交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要求是助学中心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打印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盖好章的复印件,助学中心应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平均成绩后加盖助学中心公章。

③助学中心汇总材料后,填写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助学中心应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的“就读院系推荐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助学中心公章,完毕后与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上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学院自考办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本次所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汇总(汇总表需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起上交)后与纸质材料一起交与学生事务管理部后提交学校学位办审核。

4.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事务管理部汇总申请材料后,将在昆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位申请者可在11月底至12月初登陆我院网站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

5.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将取消申请资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6.其他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工作流程

1.各助学中心应及时将本通知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相关教学点和毕业班学生。

2.10月20日前,各助学中心将材料上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 63302071。

3.11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完成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并将申请材料交予学生事务管理部汇总。

4.11月25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完成初审名单的公示工作。

5.12月10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将学位申请材料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证书的制作,学位数据上传学信网。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发放。

四、其它事项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教职成[2016]7号文件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专业归并文件精神,要求自2017年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已开设专业进行归并,专业名称要与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专业名称目录一致。经向教育部、云南省相关学位管理机构报告,昆明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在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时,部分专业的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为专业归并之前的旧名称,而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按照本科专业归并后的新名称进行授予和数据上报。根据这一政策变化,告知如下:

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范围仅限于毕业证书上为归并之后的专业名称的毕业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为老专业名称的毕业生不在此次学位授予审核范围内。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3: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承诺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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