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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2023-10-11    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满足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并报学校同意,自2022年起,由原来的每年一次申报增加为每年两次申报。申报对象为: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学生。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我院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和云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要求的通知》(云学位(2017)10号)精神,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师大综(2018)28)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效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遵循“关于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和云南开放大学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要求的通知”云学位[2017]10号的要求,函授(业余)学生2018年(含2018级)之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当年仍未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要求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2018年之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执行原规定即“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五年之内(按照毕业证落款时间相对应年月日计算)可申请补授。”

(二)自学考试考生:自学考试毕业考生2018年前开始第一科考试的,在毕业后5年之内(按照毕业证落款时间相对应年月日计算)可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2018年及以后开始第一科考试的毕业考生,毕业后1年内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1年之内(按照毕业证落款时间相对应年月日计算)未达到申请条件或未提出学位申请的,过后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2022年4月22日发《云南师范大学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须知》第一条:“自2018年入学的学生,在取得学籍后至毕业前可以申请报考;2018年之前入学且取得学籍的学生,毕业后五年之内(按照毕业证落款时间相对应年月日计算)可以申请报考。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报名及考试均无效,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综上,如超过申报时效,即申请本科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不在以上范围内的,即使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到达要求的学生也不符合学士学位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及条件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毕业年份符合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专升本毕业年份:2019年、2020年、2023年

2.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高中起点本科毕业年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年份:2018年12月、2019年、2020年、2022年12月、2023年

(二)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须参加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本科学士学位申报论文通过专家评阅

论文申报事项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3年上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进行论文评阅及申报的要求》。如本科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具备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资格。

1.申报本科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不得高于20%;

2.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本科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审核;

3.申报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其他材料齐全,缺一不可。

三、申报时间

2023年下半年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1月17日。申报分三个环节,各环节工作时间按下述具体要求开展,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一)本科学士学位申报

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1日

(二)本科学士学位申报信息在线填报

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1日

(三)提交本科学士学位纸质材料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四、申报流程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按照以下三个环节依次进行,不能跨越。学生按时完成三个环节的任务视为拟申报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科学士学位论信息填报上传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1日。

2.申报网址:1

如下图所示,申报学生登录系统后进行申报,点击左下角“学士学位申报”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论信息填报上传。

1

3.提交上传材料

(1)毕业论文原文(含封面,Word文件(doc/docx)或wps格式文件,最大支持30M);《论文原文封面》必须全部手写且与申请学士学位提交纸质存档论文原文一致,否则取消学士学位申报资格。

(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3)答辩委员会出具的答辩评审表扫描件,表中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与查重送审用论文必须完全一致。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

(6)照片(蓝底,分辨率必须是120×160,请使用证件照,如果因照片与本人出入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字)

出具的论文评审表要包含论文成绩、评审老师签字(至少三位)并加盖公章。《论文开题报告书》《论文评审表》《承诺书》四个材料中所要求填写内容与《论文原文封面》一致,其必须全部亲笔填写完成,不要有遗漏,否者视为申报不合格。

4.本科学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月6日。

(2)学士学位论文报送要求及评阅流程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3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进行论文评阅及申报的要求》

(二)本科学士学位申报信息在线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1日。

2.登录上面网址后按网页提示逐一填写及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学科信息”、“学业信息”等栏目。

(三)提交本科学士学位申报纸质材料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校区明远楼南门(一二一大街320号之佳便利店东侧旁);

3.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申报审核状态,如审核状态为“通过审核”,即可下载打印《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4.必需提交以下十一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1)《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张贴好本人证件照(必须与上传照片为同一)

(2)本科毕业证原件(查验)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原件);

(4)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单);

(5)身份证原件(查验)和复印件;

(6)毕业论文原文;

(7)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8)毕业论文答辩评审表;

(9)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10)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字);

(11)大一寸照片两张(蓝底,必须与申请表和申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张,并在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5.按以上顺序整理好十一项纸质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表格内容填写正确、完整。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我院审核验证通过后,学位申请方有效;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上述材料,则学位申请无效,不予以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0871-65516036、0871-65515241。

(二)云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分委员会将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二次审核(申请学士学位提交纸质存档论文必须与上传论文原文一致),二审通过的学士学位申报者才取得参加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议资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上报教育部学位管理平台通过后,对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对涉嫌存在论文抄袭、剽窃、篡改、伪造、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经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四)领取本人学位证书时间为2024年3月,届时请关注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3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进行论文评阅及申报的要求》

2.云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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