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成人高等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位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5-04-08    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3〕21 号)相关规定,自考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及两门专业课程考试。现将学位考试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考试科目设置

(一)公共必考科目

1、学位英语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二)专业核心课程

1、会计专业:

    《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

2、工商管理专业:

    《西方经济学》《管理学》

报考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已取得2024年6月/12月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且专业课程成绩单(平均分≥65分);

2、拟申请2025年6月毕业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平均分≥65分)总平均分计算不含体育类、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课程按百分制折算后不低于65分

(2)已报名2025年上半年毕业论文撰写或持有2024年下半年毕业论文合格证书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安排

2025年4月7日-14日(工作日)

上午10:30-13:00 下午15:30-18:00

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成绩证明材料:

2024年6月/12月已毕业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完整成绩单;

2025年6月毕业生: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2024年下半年毕业论文合格证书;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三)受理方式

现场提交至: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济民楼5号楼)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2025年5月24日-25日(暂定)

(二)考试地点

新疆财经大学至诚楼5号楼(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要求

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五、注意事项

本校不组织考前培训,不指定专用教材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对应毕业批次中仅限参加一次学位申请考试。缺考或未通过考试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0991-7843845(教务科)

陈老师: 15001674014(工作日10:30-18:00)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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