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增加一次自考学位考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我校公布了《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上中医研字〔2025〕2号)文件,具体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下半年发布并实施。
新的学位实施细则在原有通过“学位课程”“学业水平测试”及“外语水平考试”的基础上,明确了“本科毕业论文须达到学校授予学位要求并接受上海市本科论文抽检”要求。
鉴于新政会对毕业一年内的自考生造成一定影响,上海中医药大学特于2025年上半年(暂定5月份)增加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和“英语水平考试”,以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错失申请学位的机会。
具体报名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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