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08:07 自考365
自考365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10月自考公共课《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扫码入群>>获取自考公共课全套试题及答案解析
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
(2)结合案例阐述设立国家监察机关的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国家监察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1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了国家监察机关新的职权,主要包括:
1、监督权。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调查权。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处置权。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2)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拓展了监督对象,实现了监察全覆盖,是我国健全和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第二,对国家权力做出重新配置,“一府两院”调整为“一府一委两院”。 总而言之,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是对中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我国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
自考365提供从报名到毕业一站式服务!【点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