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
3.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4.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5.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2月21-22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1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请自行联系准考证属地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逾期不再受理。请注意:准考证属地为宁海县(准考证号前4位为0226)的考生,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2月18-19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申请提交后考生状态为“待审核”。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初审通过”。
4.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12月22日16:15之前(宁海县为12月19日16:15之前)交回准考证属地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逾期未交,考生状态将变为“初审未通过”。
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上需填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及签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填写内容严禁涂改,请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誊写。
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312)》 ,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黑白打印,切勿改变原有格式及大小,打印前请先查看打印的“更多设置”,其中的“页眉和页脚”切勿勾选。。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三、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支付宝、微信均可使用)。
附件下载: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202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