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延期举行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及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浙江大学主考专业新闻本科、建筑工程本科、法律本科、心理健康教育本科、金融本科、国际贸易本科、经济学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英语语言文学本科、护理学专科及房屋建筑工程专科的毕业证书颁发截止时间顺延半年,调整为2023年12月3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仍按相关规定授予学位。2023年6月和12月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具体安排以我校网站(http://www.ce.zju.edu.cn/)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
自考课程报名(含毕业论文)及毕业申请事项,请考生咨询省教育考试院0571-96399。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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