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5年新疆自考法律(汉文)(本科)考试计划

2015-01-16    新疆自考在线

  专业代码:C03010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九选三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5  

  说明: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法理学(一)(00211)(7学分)”调整为“法理学(05677)(7学分)”:“宪法学(一)(00212)(4学分)”调整为“宪法学(05679)(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⑥“婚姻家庭法(一)”或“伦理学”可顶替“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6、申请免考外语者,须从计划中所列的13——21的未考选考课中选取三门课程加考,补足14学分,且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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