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6:00 自考365
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法律遵守包括保护合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行为。
(一)合法行为的保护
合法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
首先,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
其次,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符合。
更后,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才产生法律效果。这一点不同于一般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制裁
违法行为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违法行为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机关;
2.客体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3.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4.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弄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的特点是:
第一,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联系。
第二,法律责任反映的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第三,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过错责任原则的依据是行为侵害结果的预测可能性和计算可能性。
无过错责任原则减轻了受害人证明致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致害人责任负担。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限定于工厂事故和产品致损等案件。
2.法律制裁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的主要特点是:
(1)由国家依法实施;
(2)是一种惩罚性的强制措施;
(3)必须以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为前提;
(4)实施法律制裁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我国法律制裁主要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
行政制裁主要有三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又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人采取的强制劳动改造的行政措施。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者所采取的罚款措施。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等。
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于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理、更换、重做、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此外,还可以依据情节处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活动的财物或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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