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自考法律(专科)考试计划

2014-11-12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专业代码:515

  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类型: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现行专业课程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515专业课程(学分)
1 1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邓小平理论概论(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哲学(4)、政治经济学(4)"中任意两科,可顶替"11781179"两门课程
2 117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1126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大学语文(6)
4 0106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5 0179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经济法(6)
6 0209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民法(6)
7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民事诉讼法(4)
8 0320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宪法(4)宪法学(一)(4)
9 0333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刑法(7)
10 0335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刑事诉讼法(4)
11 0338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行政法(4)
12 0407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3 055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7)法理学(一)(7)

  申报毕业条件:

  1.自2009年10月考试起,按照新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考,并按照新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2.在原515专业只通过了不足三门公共政治课程的,其中:“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只能顶替“117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邓小平理论概论(3)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只能顶替“1179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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