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7 西安市招生考试网
各位考生:
2013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不得带领。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根据陕考办[2004]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
3、发证时间:2014年3月22日—3月26日(共五天)。
4、发证地点:文景北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市中心北院)城北客运站下车即到。逾期未领的考生请于每周三到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领取。节假日除外。
5、发证作息时间:9:00—11:50时,13:00—17:00时。
6、发证期间值班电话:86524901。
集体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办证人员名单(分专业按准考证号大小排序)前来领取。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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