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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自考“法律(独立本科)”考试计划

2014-02-13    博益网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每年开考二次。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说明:

  1、本专业是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的本科层次专业,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该独立本科段专业。

  2、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法律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外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1、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为18门(序号1-18),累计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考课为15门(序号4-18),累计79学分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6  日语(二)  14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42  民法学  7 
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1  00245  刑法学  7 
12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0247  国际法  6 
14  00249  国际私法  4 
15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6  00261  行政法学  5 
17  05677  法理学  7 
18  05679  宪法学  4 
19  00167  劳动法  4  19-32为选考课程,符合条件申请免考外语
的考生,必须换考累计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 
20  00169  房地产法  3 
21  00227  公司法  4 
22  00233  税法  3 
23  00257  票据法  3 
24  00258  保险法  3 
2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27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28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29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30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31  05678  金融法  4 
3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33  10200  法律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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