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6年上海自考法律(独立本科)考试计划

2015-11-04    博益网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每年开考二次。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说明:

  1.本专业是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的本科层次专业,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该独立本科段专业。

  2.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选题以所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法律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外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课程设置:B03011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1.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
必考课为18门(序号1-18),
累计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
及以上毕业生,必考课为15门
(序号4-18),累计79学分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6

日语(二)

14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42

民法学

7

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1

00245

刑法学

7

12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0247

国际法

6

14

00249

国际私法

4

15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6

00261

行政法学

5

17

05677

法理学

7

18

05679

宪法学

4

19

00167

劳动法

4

19-32为选考课程,
符合条件申请免考外语
的考生,必须换考累计
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

20

00169

房地产法

3

21

00227

公司法

4

22

00233

税法

3

23

00257

票据法

3

24

00258

保险法

3

2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27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28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29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30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31

05678

金融法

4

3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33

10200

法律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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