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泰安市教育局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有关内容,为做好我市因疫情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退费资格及材料
(一)申请退费考生范围。报考我市自学考试,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
(二)退费申请。包括:准考证号、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退费原因等。申请由本人签名并拍照保存。
(三)申请提供的其他材料。因疫情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申请至少提供1项可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隔离证明等)。
二、申请提交方式及时间。申请退费的考生,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二)、(三)项材料以照片形式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A8074863@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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