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更好落实《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宁大学位发〔2023〕20 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着新旧办法有序衔接、稳步过渡的原则,结合实际,对2023年以前的本科毕业生增加学士学位考试机会,其中:2019年毕业的本科学生增加一次学士学位考试(2024 年9 月报名,10 月考试);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毕业的本科学生增加两次学士学位考试(分别于 2024 年 9 月、2025 年9 月报名,2024 年10月、2025 年 10 月考试)。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本科学生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2.从 2024 年起,只有应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申请直接授予学士学位。例如,2024 年 7 月预毕业的非脱产学生,如果符合直接授予条件,必须在 2024 年 5 月提交申请材料。2024 年6 月30日毕业的自考本科学生,如果符合直接授予条件,必须在2024年12月提交申请材料;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业的自考本科学生,如果符合直接授予条件,必须在 2025 年 5 月提交申请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直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3.凡不满足直接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必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4.近十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证书的学生,免考学位英语。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学位课程成绩必须是在学期间的成绩,毕业以后取得的成绩不予承认。
6.从 2024 年起,凡非脱产学生取得本科学籍或自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注册后,每年可以申请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学业水平测试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报名参加。
7.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有变化,2024年 5 月按照新专业计划调整部分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课程。申请直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新旧学位课程成绩均予以承认,学业水平测试则按照新专业计划学位课程进行考试。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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