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广东2011年自考法律(独本)考试计划

2011-03-28    深圳招考网

  专业代码:B030117

  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

  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从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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