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对专业考试计划的管理,近期我办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专业考试计划
课程设置汇编》和我办历年下发的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文件,对目前我区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进行了梳理,并对开考专业计划的变动和课程调整进行了整理,确认了前后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顶替关系,并作出了说明。经专家审核,现将梳理后的《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在
新疆自考在线网上发布,请遵照执行。本计划中的课程顶替关系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其中公共政治课顶替关系的过渡期按新教高[2010]43号文件执行)。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解释权在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