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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串讲

2013年自考《训诂学》考点:《诗经,小蚊》

2013-08-09 17:56    网络

  二十六、《诗经,小蚊》: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毛传》“争为近言”是语序的解释。

  《左传,昭公十九年》:私族于谋而立长亲。杜预注:于私族之谋,宜立亲之长者。这也是解释语序的。

  二十七、《左传,哀公十三年》谚所谓“室于怒,市于色”者,楚之谓矣。  杜预注:言灵王怒吴子而执其弟,犹人忿于室家而作色于市人。这是用解释语序的,是用常见的语法结构形式来说明特殊的语序的。杜预的意思是说,“室于怒,市于色”按一般的语序应为“怒于室,色于市”(在家生了气,到街上去发作)。

  二十八、56页,简答:语序的作用?第一种,是借助语序表示客观事物在主观感触上的先后。如《孟子,尽心》篇“若崩厥角稽首”,一般的语序是“厥角稽首若崩。”这里的“若崩”放在句首,是重点强调声音,也就是先“缘耳而知声”,次“缘目以知形”。第二种,为了重点突出,紧接上文,而颠倒语序。如《左传,公元年》:“为吴太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杜注:言虽去犹有令名,胜于留而及祸。接正常的语序应是“与其及也,犹有令名”。这里因为劝说申生应该权衡利害,远离晋国,所以在提出“为吴太伯”之后,就紧接着强调这样做“犹有令名”,而把“与其及也”这种不利的做法放到期其次的地位。第三种,为了协调声律而改变语序。如《诗经,小雅,节南山》:弗问弗仕,勿罔君子;式夷式已,无小人殆。这里本应该说:“无殆小人”。因为“殆”与“已”“子”“仕”谐韵,所以变换了语序。

  二十九、清代训诂学者往往是在分析语言结构的基础上去订正前人的错误注解。

  三十、翻译:《小雅,棠棣》:原隰裒矣,兄弟求矣。《毛传》:求矣,言求兄弟也。译:原、隰虽然是人们聚集的场所,但人们所求的是兄弟。

  翻译:61页,《小雅,吉日》漆沮之从,天子之所。译:从漆沮那里驱赶禽兽,把禽兽赶到天子的猎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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