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黑龙江2013年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科)”考试计划

2013-03-14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处

  专业代码:050406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3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0010
4
00504
艺术概论  
4
 
5
00599
素描(三)* 
3
 
6
00674
色彩* 
3
 
7
00675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8
平面构成9238
色彩构成8497(9245)
构成(立体)9113
8
00713
字体设计* 
4
 
9
04331
中国画基础(实践)* 
5
9393
10
05053
包装装潢设计* 
8
 
11
07074
外国美术史  
5
 
12
00640
平面广告设计* 
6
广告设计7077
13
00717
POP与DM广告设计* 
5
14
00718
标志设计* 
3
 
15
01830
绘画透视学  
5
 
16
06148
中国美术史  
2
 
17
05055
室内装饰效果图设计* 
6
 

  合计77分。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的课程为技能考核课程。

  2、构成课程分为三个部分。考试时平面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238,色彩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245,立体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113。

  3、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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