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中山市招生办
各位自考考生: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于2012年6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1、毕业手续申请人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11月2-4日前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领取。博导教育培训中心地址:东区孙文东路108号博网科技大厦6楼(宏旺小肥羊楼上)。联系电话:88223956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档案袋》已密封,请交单位人事部门或自行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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