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
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并到市、县
自考办领取
课程合格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6月1日-10日到市、县
自考办申报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不受理申报。申报时,申报人须认真填写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上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原件,申请本科毕业的,须交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转入我省的成绩须有省级自考办开具的
转考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有
免考课程的的须有省级自考办批准的免考审批表。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因错误需要更正的,须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的具体事项请向市、县自考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