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0 网络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12月11日—12月17日。不接纳函报。
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1日—2012年2月11日,各设区市在籍考生可通过“福建自考网”()报考。
三、报考对象和考试地点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病残者要报考适宜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2、考试地点:考点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经省考委批准设立的考点(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旅游管理、调查与分析专业的考点一律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四、报考者应缴纳的报名费、考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8]134号文规定:
1、除下列委托开考专业外,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
2、委托开考专业(具体专业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4月理论课程时间安排表》上带“*”号的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五、教材
自考教材及相关辅导材料考生可到福建省自考办考生服务部购买。地址1: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0591-87671635;地址2: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 (君临闽江楼盘)欧可图书文化城E区12号省自考办考生服务部,0591-87521507;或考生服务部在各地市授牌指定教材销售点。
六、2012年4月份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全省统一为:
七、考务管理
福建省自学考试举报电话:0591-87665963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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