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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1下半年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计划(天津师范大学)

2011-12-10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毕业计划(仅供2011.12使用)

  法律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515               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类型: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现行专业课程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515专业课程(学分) 
1  1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邓小平理论概论(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哲学(4)、政治经济学(4)”中任意两科,可顶替“11781179”两门课程 
2  117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1126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大学语文(6) 
4  0106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5  0179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经济法(6) 
6  0209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民法(6) 
7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民事诉讼法(4) 
8  0320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宪法(4)宪法学(一)(4) 
9  0333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刑法(7) 
10  0335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刑事诉讼法(4) 
11  0338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行政法(4) 
12  0407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3  055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7)法理学(一)(7) 

  申报毕业条件:

  1、自2009年10月考试起,按照新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考,并按照新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2、在原515专业只通过了不足三门公共政治课程的,其中:“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只能顶替“117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邓小平理论概论(3)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只能顶替“1179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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