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 北京考试报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10月自考新生要于10月12日到照相时所选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自考新生注册人数为11299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办理完新生照相手续的考生,要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据了解,自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自考报名、考试及办理各种手续的凭证。该负责老师提醒,自考准考证为IC卡形式,考生领到后要认真保管,防止遗失或损坏。
自考准考证以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证件上的基本资讯为准,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手续时,不论何种缘故都不能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和照片。
10月自考新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激活自考信息专递,以便及时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区县自考办、主考院校及北京考试报及时、权威发布的消息。
据悉,10月自考将于10月24日、25日、31日和11月1日进行。10月10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通知单,获知详细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记者 任卫军)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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