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河南0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

2009-04-09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委托开考单位: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各级招办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自学考试组织管理和考场管理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由于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考风考纪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替考、抄袭、夹带和利用现代化手段舞弊等违纪现象依然存在。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200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放座号通知单采用网上自行打印和到各县(市)区、各委托开考单位报名站领取两种办法。考生如有条件可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打印座号通知单;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直接到信息确认点领取考试座号通知单。

  二、发放准考证和考试座号通知单的时间为4月11日—17日。各报名站依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所发的“自学考试座号通知单网上打印”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本报名站的考生座号通知单,要随到随打,不得推诿应付考生,并认真进行校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市招办。

  三、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要求每位考生认真学习市招办印发的“致参加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和“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对所有考生进行其他形式的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是建立诚信考试,狠刹考试违纪舞弊,制止“考场腐败”的一个重要举措。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有助于放大作弊的非法性,加大主观上防范作弊的力度。各县(市)区招生办及各委托开考单位要高度重视。

  四、发放准考证和座号通知单时,要坚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严禁代领准考证和座号通知单的现象发生,如有代签、代领的现象,考试后发生的遗留问题由发放人负责,市招办还要追究其过错责任。各报名站指定专人发放校对,发现错误及时报市招办纠正。

  五、各报名站要在发放座号通知单等场所放大张贴如下内容:

  1.每场考试开考15分种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请各位考生做好不提前离开考场的准备,并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和考场纪律。

  2.张贴“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严肃自学考试考风考纪的通告”。

  3.2009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付费办法。考生于8月1日—8月31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履行报名报考手续,新报名考生9月1日—9月7日本人到所选择的县(市)区报名站、委托开考单位报名站照相,规定时间内不到报名站照相者,本次报名无效,视为放弃报考。

  五、由于自学考试对违纪考生实行告知制度,考试结束后,市招办将把违纪考生名单放在市招办()网站上,各县(市)招办、各委托开考单位要在4月23—5月5日内采取有效措施把违纪情节通知到每位违纪考生,并做好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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