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8 金华市自考办
根据《浙大发继教(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11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0年6月或2010年12月毕业;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前第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前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
二、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11年3月1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申请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一楼大厅或724室;
3、联系电话:0571-88981102。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表(一式二份,可网上下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本科段各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四、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五、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评定和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为2011年6月,具体名单和领证日期请考生届时查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的“自学考试”栏。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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