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浙江自学考试
一、申报时间:2010年5月25日——27日
地点:莲都区教育招考中心
二、申报条件:
凡按照更新专业计划和规定在2010年6月前已通过所申报毕业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含实践考核、毕业答辩、实习报告、网上作业、可免试的课程已取得批复等),可以申报办理毕业手续,专业计划及有关信息请登陆查询。
三、办理程序:
1、考生提供全部课程合格证、对应考号的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遇合格证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有出入的,需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注明两者属同一人);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必须交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专科段的成绩证明(从考生人事档案中复印,并签字盖章,写明“复印于***同志档案原件”);如有免试或转考课程的,需上交省考试院审批同意证明;如有遗失合格证的或在办理期间合格证没有下发的,在网上可以查询的课程,考生可直接到浙江教育考试网下载成绩证明一起上交。
2、考生填写《毕业生申请登记表》。填表要求:
①严格按《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上的“填表说明”填写。
②考试成绩栏:要求课程写全称,按专业计划上的课程先后顺序填写,如属相互顶替课程,按合格证上实际考试课程名称填写。
③自我鉴定要求详细写清自考过程中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和其他各方面的表现等情况,单位鉴定也要求较为详细填写,不得以“同意本人鉴定”简单了事。
④考生填写“准考证号”时必须填写所用过的一个更新12位数准考证号。
3、收费:毕业生审定费:50元/人。
四、注意事项:
1、毕业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莲都区教育招考中心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毕业证由莲都区教育招考中心向考生发放,大约时间为7月中下旬。
3、咨询电话:05782131653。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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