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7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申办毕业手续方式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17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考业务办理”,再点击毕业申报中的“2009年上半年毕业申报”。
二、北京市高等教育应用技术教育类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13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考业务办理”,再点击毕业申报中的“2009年上半年应用技术教育类考试毕业申报”。
三、本次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岁(含50岁)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课程替代限制,即A=B,B=C,A=C。
四、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仔细填报申报款项,不得有遗漏。
五、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与毕业同期申办,考生于区县初审时间分别到崇文区自考办和西城区自考办办理。
六、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成功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
七、考生需交纳费用共计20元。
八、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毕业手续的申办,毕业审核要求亦随下期。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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