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新疆2010年自考律师(专科)考试计划

2010-05-26    新疆自考办

  专业代码:C030111

  专业名称: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法理学 05677 7 法理学(一)或法理学(二) 5 
4 宪法学 05679 4 宪法学(一)或宪法学(二) 4 
5 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17 7 民法原理与实务 6 
6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18 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7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19 7 刑法原理与实务 6 
8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20 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217) 5 
9 法律文书写作 00262 3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0214) 4 
10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00922 6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00923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12 商法原理与实务 00921 6 大学语文(专) 4选24 
婚姻家庭法(二) 3 
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 4 
国际法国际私法 5 
分   67     

  说明:

  1、在2002年底以前已考试通过的课程按上表进行对应顶替;未通过的课程从2005年起,一律执行新计划课程考试。本专业新计划毕业共12门课程。

  2、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0214)(4学分)合格成绩,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262)(3学分)。

  3、“法理学(一)”(0211)(7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法理学”(5677)(7学分)。

  4、“宪法学(一)”(0212)(4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宪法学”(5679)(4学分)。

  5、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中2门以上合格的,不再参加政治理论课,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须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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