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上海2010年自考行政管理学(独本)考试计划

2010-03-23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本专业专科由复旦大学和上海电视大学分别主考,独立本科段由复旦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行政管理专业为专科学历层次。

  行政管理学专业为独立本科段学历层次。

  专科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较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能较好地应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B030302

序 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序号1-11为必考课程,共计61学分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序号3为公共外语,任选1门  
00016 日语(二)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6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8 00318 公共政策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11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2 00024 普通逻辑 4 序号12-22为选考课程,须选考2门及以上,达10学分及以上 
13 00040 法学概论 6 
14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5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16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7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18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19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20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21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22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1及以上 13门课程及以上(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法学”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2、已通过原高教自考“逻辑”课程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普通逻辑”课程。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三至四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中,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政治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6、毕业论文是独立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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