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黑龙江2010年自考音乐教育(专科)考试计划

2010-01-08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专业代码:050407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3 
2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0010 
4 0721 基本乐理  6  
5 0722 视唱练耳* 8  
6 0723 声乐* 8  
7 0729 键盘* 8  
8 7974 和声学  5  
9 0726 合唱与指挥基础* 4 合唱9134
指挥法基础9390 
10 0504 艺术概论  4  
11 0727 民族民间音乐  8 民族民间音乐概论 
12 7975 音乐欣赏(一)  4  
13 7976 音乐欣赏(二)  4  
14 7977 朗诵与形体艺术表演* 4  
15 7978 中西乐器* 6  
合计79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

  2、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3、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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