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上海09年自考行政管理学(独本)考试计划

2009-08-07    博益网

  本市自2008年起执行新修订的高教自考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302)考试计划,具体的课程设置和学分如下表(简称:新计划表)

  说明: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法学”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2、已通过原高教自考“逻辑”课程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普通逻辑”课程。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3至4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中,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政治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6、毕业论文是独立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为做好该专业新、老考试计划的衔接和平稳过渡工作,现就具体的过渡办法说明如下:

  1、至2007年底前,参加高教自考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的所有考生仍按老计划报考和毕业(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69学分,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

  2、至2007年底前,已通过老计划中所设置的3门及以上选考课程且达16学分及以上的未毕业考生,自2008年起,在继续参加本专业考试时,可不再报考“社会学概论(0034)”课程和新计划中所设置的选考课程。

  3、至2007年底前,已通过老计划中所设置的1至3门选考课程且未达16学分的考生,自2008年起,在继续参加本专业考试时,除按新计划必须通过全部11门必考课程〔含“社会学概论(0034)”〕外,还需按新计划要求通过至少2门选考课程(含2007年底前通过的老计划中所设置的选考课程),且达10学分及以上。

  4、至2007年底前,根据原有的报考条件,已通过老计划中所设置的加考课程“公文写作与处理(0341)”,自2008年起,可顶替新的报考条件中所规定选考的 “政治学概论(0312)” 课程。

  5、至2007年底前,有资格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且已通过老计划中所设置的可顶替公共外语的选考课程“秘书实务(0510)”、“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0528)”中1至2门的考生,自2008年起,可计入免考公共外语所需加考课程的总门数和总学分,但不得按本文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重复计入新计划所确定的毕业总门数和总学分。

  6、自2008年起,所有考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过程中,除上述过渡办法中所涉及的情况(见上述第2~5款)外,必须严格按新计划中的课程设置要求报考和毕业(毕业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14任选一门
00016日语(二)14
400034社会学概论6 
5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 
600316西方政治制度6 
701848公务员制度4 
800318公共政策4 
900319行政组织理论4 
1000320领导科学4 
11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 
1200024普通逻辑4序号12~22为选考课程,须选考2门及以上,达10学分及以上
1300040法学概论6
1400067财务管理学6
1500107现代管理学6
1600144企业管理概论5
1700277行政管理学6
1800312政治学概论6
1900321中国文化概论5
2000322中国行政史5
210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4
22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6 
 06999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1及以上 13门课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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