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上海09年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2009-08-07    博益网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基础科段(专科段)和本科段。

  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00243)。

  2、原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公证律师制度课程者,不得重复报考婚姻家庭法(一)、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原法律(律函)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者,应报考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在专科段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者,必须参加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

  3、原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考试者,不得重复报考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一)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考试者,必须另行加考基础科段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程。

  4、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05677)、宪法学(05679)、刑法学(00245)、民法学(00242)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等5门课程。

  5、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外语者在完成全部考试计划后,只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序号1-12为必考课  
序号3为公共外语任选1门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14
00016日语(二)14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
500249国际私法4
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700230合同法5
800227公司法4
900167劳动法4
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1100226知识产权法4
1205680婚姻家庭法3
1300263外国法制史4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
14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
15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
1605678金融法4
1700233税法3
1800257票据法3
1900258保险法3
2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2100169房地产法3
2200024普通逻辑4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需答辩
100243民事诉讼法学5加考课程
205677法理学7
305679宪法学4
400245刑法学7
500242民法学7
合计  6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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