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湖南09年自考行政法(本科)考试计划

2009-11-09    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备注

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015英语(二)  
30016日语(二) 三选一
 0017俄语(二)  
46907行政法学总论  
56908行政处罚法  
66909行政诉讼法  
76910行政复议法  
86911国家赔偿法  
96912外国行政法  
106913国家公务员法  
116914行政强制法  
126915行政程序法  
130277行政管理学  
146916行政许可法  
+10211法理学(一) 法律专业考生
+20212宪法学(一)  
+30242民法学(一) 加考课程
**0242民法学(7学分)  
**0243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免考外语考生
**0245刑法学(7学分) 不少于14学分
**0260刑事诉讼法学(4学分) (已考课程不
**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学分) 得重复选考)
158119毕业论文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加考自学考试宪法学(一)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加考法理学(一)、宪法学(一)、民法学(一);

  4、申请免试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加考课程的学分不能低于14个学分,(已考课程不得重复选考);

  5、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的要加考中国近现史纲要。

编辑推荐
分享到:
小自考
更多 相关资讯
更多课程推荐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