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 宁波市自考办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经市自考办决定给有志报考自学考试的人员再提供一次2010年10月自考补报名机会,尚未报考过2010年10月自考课程的老三区新老考生可于6月18——19日到宁波市自考办报名,其它县市区新老考生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希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更后的报名机会。
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准考证”;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必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考生都须用现金支付报考和教材预订费用(每课次报考费48元、教材预订费40元,首考生准考证制作费15元)。
4、本次报名不能补报毕业论文和实践课程;已报考过2010年10月自考的考生不能再增报课程。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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