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河南2011年自考律师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2011-01-1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主考学校:河南大学

  开考形式:委托考试(省司法厅)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7 00229 证据法学  6   
8 00230 合同法  5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47 国际法  6   
11 00249 国际私法  4   
12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13 0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二选一  
14 0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15 0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6 00167 劳动法  4 不考外语者须加考  
17 00227 公司法  4 
18 00233 税法  3 
19 05678 金融法  4 
20 05677 法理学  7 B类考生须加考  
21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22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23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24 0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劳动法”、“金融法”、“公司法”、“税法”四门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的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一)”、“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四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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