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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2011-05-12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一、申请对象:完成专业考试计划所要求课程(包括实践,本科还应完成毕业论文)的考生,考生来我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后,须通过省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审核,方能取得毕业证书。

  二、毕业办理所须材料:

  1、自考准考证;

  2、申请毕业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或网上打印的历史成绩

  3、毕业生鉴定表,网上下载后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本科毕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专科毕业公证书或学历证书网上查询报告,福建自考专科毕业除外。申请本科毕业须在公证处做专科毕业公证书或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报告”,报告上证书号要清晰、完整。

  注意:以上复印件正面空白处上须写明考生准考证号码、姓名、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专业层次(专科或本科)及可供联系的一个或若干个电话号码

  三、未办理转考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毕业之前办好转考手续并能在福建自考网的考籍系统的历史成绩栏目中查询到,有多个准考证号码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毕业之前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省内转考栏目进行转考,所有成绩都转入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码下。

  四、毕业办理时间: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日期和时间应先通过网上预约,预约网站: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自考专栏。

  五、办理地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大厅(厦门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厦门三中旁)。

  六、咨询电话:57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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