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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辽宁省自考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2025-01-02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5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开考专业课程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均进行调整,并自2025年起在申请毕业时启用。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自2025年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二、实施办法

1.依据此次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后的各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时,考生原思想政治理论课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可按下表进行课程替代,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调整

2.已公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23〕44号)中各开考专业计划同步进行调整,在2025年专业计划调整过渡期内,自主选择按照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也须加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对于2024年已完成原计划内全部考试课程,进入论文申报并合格的考生,2025年上半年仍可按原计划申报毕业。

3.2024年以前停考的专业,在停考过渡期内,考试计划中设置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考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门数,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论文、办理毕业。

4.凡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自考课程考试,后续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

三、工作要求

此次调整是落实高等继续教育课程思政课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请各市招考办、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耐心细致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调整工作有序实施。有关重要情况请及时沟通报告。

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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