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吉林自考眼视光技术(专科)专业考试计划(2023版)

2024-01-03    自考365

专业名称:眼视光技术(专科)【 新旧课程顶替关系一览>>

专业代码:520901

主考学校: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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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学分考试
方式
备注
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笔试 
2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笔试 
314518眼镜光学技术6笔试 
414524眼科学基础6笔试 
514526眼屈光学基础6笔试 

6
14530验光技术4笔试 
14531验光技术(实践)2实践 

7
14516眼镜定配技术4笔试 
14517眼镜定配技术(实践)2实践 

8
13870接触镜验配技术4笔试 
13871接触镜验配技术(实践)2实践 

9
13435低视力助视技术2笔试 
13436低视力助视技术(实践)2实践 
1014520眼镜营销实务4笔试 
1114515眼镜店管理3笔试 

12
14272双眼视基础4笔试 
14273双眼视基础(实践)2实践 
1314514眼病学4笔试 
1414519眼镜维修检测技术3笔试 
1514527眼视光技术综合实训(实践)4实践 
总学分70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共设15 门课程,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 60 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在 70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证书,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在毕业 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眼视光技术是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创新对高级专门人才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拓宽自学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加自学者的职业技能。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水平保持一致,共设15门课程,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在70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应获得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包括实践环节在内的全部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专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眼科学、眼病学、屈光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验光配镜行业从事屈光与验光、眼镜制作,或在眼科门诊、眼视光门诊、视光中心等眼视光机构从事验光配镜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光学、眼科学、眼病学、屈光学和双眼视觉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屈光检查、视功能检查和视觉治疗设备使用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光学、眼科学、眼病学、屈光学和基础双眼视觉学等眼视光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

2.具备接触镜验配和相关问题处理能力;

3.具备对各种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矫正的能力;

4.掌握各种眼镜的加工技能,了解眼镜架、眼镜片的材质和性能;

5.具备正确使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标准、手册等技术资料的能力;

6.熟悉国家配镜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了解眼视光技术的新知识、新技能、新进展。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见上方)

专业代码:520901

主考学校: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五、主要省考课程说明

1.眼镜光学技术

本课程主要结合眼视光学的特点,通过系统的学习眼镜光学知识和技术,使学生能够掌握眼镜光学中的一些基本成像概念、成像规律以及基本光学技术,并使学生能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来正确地进行一般的成像作图,了解眼镜的光学原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后续课程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2.眼科学基础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眼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眼部检查方法,掌握常见眼病(如外眼病、青光眼、白内障、眼底病、屈光不正)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了解急重眼病和眼外伤的初步处理,掌握常用眼科用药的使用方法。

3.眼屈光学基础

本课程是眼视光技术专业主要的课程之一,其目的与任务是使学生较全面和较深入的了解视生理光学基本理论,并能从生理光学深度掌握各种眼屈光不正和双眼视异常、弱视的临床症候,掌握屈光检查的方法,能够对结果进行正确分析,为将来从事验光配镜岗位奠定基础。

4.验光技术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检影验光、规范主觉验光、老视验光的原理、方法和技术步骤及流程,掌握儿童验光、屈光手术前后的验光、白内障术后的验光、特殊低视力人群的验光、掌握开具配镜处方的原则,为毕业后职业资格眼镜验光员考核奠定了基础。

5.眼镜定配技术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的掌握眼镜片的光学原理、各种镜片材料的分类与设计、镜架的分类及选择、加工工艺的操作步骤及流程,加工配镜过程中相关数据的采集与测量,加工后的检测与调整。为工作及职业资格眼镜定配工的考核奠定了基础。

6.接触镜验配技术

本课程根据角膜接触镜验配工作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着重培养学生掌握球面软性角膜接触镜的验配,散光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RGP角膜接触镜的验配及特殊角膜接触镜的验配等综合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职业素质,更好的为就业做准备,也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7.低视力助视技术

本课程主要以眼镜光学、验光学等学科为基础,详细介绍近年来国内外在低视力领域内的较为成熟的观点、技术及一些新的进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了解低视力患者的现状与病因,理解和掌握低视力眼科检查项目,理解光学助视器的原理、选用方法及验配流程。为学生毕业后进入商业领域胜任眼镜行业的工作打下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8.眼镜营销实务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服务营销理念,服务营销规划,服务市场定位,眼镜行业应遵循的法律、法规、销售技巧、销售模式。掌握熟知太阳镜、老花镜、隐形眼镜、眼镜架、眼镜片销售专业知识。

9.眼镜店管理

本课程主要学习眼镜店的管理内容,涉及眼镜店文化建设,店员管理,商品管理,质量管理,日常管理和信息管理等,使学生理解眼镜店的各项准备和文化建设,掌握如何经营眼镜店,能独立管理好一个眼镜店。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备基本的能力素质,了解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10.双眼视基础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正确掌握正常双眼视觉的概念、双眼视觉功能的检查,学会异常双眼视觉的诊断,能够解决异常双眼视觉障碍的实际问题,为学生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11.眼病学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正确掌握学习眼病学的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防治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12.眼镜维修检测技术

本课程主要学习,使用专业工具、双针对眼镜制作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缺失进行维修的专门技术。并根据眼镜行业的国家标准,使用专用的检测工具对眼镜产品的各项参数和制作,装配等质量进行检测的专门技术。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验光技术(2)、眼镜定配技术(2)、接触镜验配技术(2)、低视力助视技术(2)、双眼视基础(2)、眼视光技术综合实训(4)。

实践考核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培养既掌握基础理论,又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课程实践考核,要求考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解决该课程在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加深对课程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实践能力。

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对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的考核。

七、报考条件

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学考试。

八、其他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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