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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自考药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2023版)

2024-01-03    自考365

专业名称:药学(专升本)【 新旧课程顶替关系一览>>

专业代码:100701

主考学校: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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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3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4
14546 药物分析(本) 5 笔试  
14547 药物分析(本)(实践) 2 实践  

5
14550 药物化学(本) 4 笔试  
14551 药物化学(本)(实践) 1 实践  

6
14536 药剂学(本) 6 笔试  
14537 药剂学(本)(实践) 2 实践  

7
14540 药理学(本) 5 笔试  
14541 药理学(本)(实践) 1 实践  
8 07950 药学导论 5 笔试  
9 14544 药事管理学(本) 6 笔试  
10 1454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4 笔试  
11 02087 分子生物学 6 笔试  
12 14593 有机化学(药本) 6 笔试  
13 0552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4 笔试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0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共设13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在70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 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吉林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 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吉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学专业自学考试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水平一致。积极落实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建设,加强医药健康人才培养,结合自学考试自身特点、考生实际情况及社会需求制订本专业考试计划。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共设13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在70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吉林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吉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具备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和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从事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品销售、药物研发、用药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基本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化学、生物学、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在药物生产、医院药学、药品分析鉴定和药事管理领域内从事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品检验、药品销售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

主要包括:

1.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等方面的操作方法;

3.具有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品检验、药品销售等岗位的实践能力与技能;

4.熟悉国家药事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5.了解药学相关操作技术的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100701

主考学校:吉林大学

五、主要省考课程说明

1.中国近代史纲要(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略)

3.英语(专升本)(略)

4.药物分析

本课为主干课程,主要介绍典型药物的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的基本规律与基本方法,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原则及主要内容以及药品质量控制中的现代分析方法与技术。

5.药物化学

本课为主干课程,主要介绍各类药物的发展过程、结构类型、常用药物名称、化学结构、理化性质、药物在体内作用的化学原理及体内代谢过程,重要药物类型的构效关系、新药设计与开发的基本途径与方法。

6.药剂学

本课为主干课程,主要介绍药物制剂的处方设计、基本理论、制备工艺和合理用药的综合性技术。以及新药剂型研究与开发。

7.药理学(略)

8.药学导论

本课程为基础课,主要介绍药学各学科的历史沿革,科学范畴,基本概念,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引导学生对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激发学生对药学的热爱和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职业使命和科学素养。

9.药事管理学(略)

10.分子生物学

本课程为基础课,主要从分子水平阐明生命现象和生物学规律。讲授基因或DNA的结构、复制、转录、翻译和调节控制等过程以及与这些过程有关的蛋白质和酶的结构与功能。

11.有机化学(药本)

本课程为基础课,主要介绍有机化合物的组成、命名、结构、性质、相互转化、制法和有关反应历程及有关化合物在医药上的应用等等。

12.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本课程为主干课,主要介绍药用植物名称、形态、组织、生理功能、分类鉴定、细胞组织培养、资源开发和合理利用等相关知识。

1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本课程为主要介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介绍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药品经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实践环节考核包括四门课程,具体包括:药物分析学实验考核(2学分)、药物化学实验考核(1学分)、药剂学实验考核(2学分)、药理学实验考核(1学分)。

实践环节考核是帮助应考者印证、理解和巩固基础理论,培养实验技能、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环节。具体考核应考者实验操作能力,包括常用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及基础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操作等。

2.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七、报考条件

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巳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八、其他必要的说明

本专业学位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申报学士学位者应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5门专业课(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用植物与生药学)总成绩高于350分(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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