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启,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间毕业的本科学生请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师校发字[2020]35号)(详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网上申请学位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2023年8月28日12点00分-10月9日12点00分,过期信息采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方式:
1.自考生(包括义务教育专业的学生)、函授生、弘成体系网络教育学生通过本通知提供的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请。
2.奥鹏体系的网络教育学生在奥鹏平台上申请,通知已另行发布。
(三)网上信息采集的两种途径:
1.在电脑上打开网址
http://yingkebao.top/web/formview/64e6aca875a03c644bdbc342(将该网址复制粘贴到浏览器网址上打开),进入“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3秋)”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相应图片并提交。
2.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及小程序码:进入“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3秋)”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相应图片并提交。
(四)申请流程:
1.确认申请资格。学生首先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师校发字[2020]35号)对申请学位条件进行自我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自考生6门主干课成绩(详见附件2),若有替代课程请选择最高课程成绩核算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需要计入学生档案,请保证准确无误。
2.缴纳学位申请学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不缴纳学位申请学费视为无效申请,缴费凭证要体现出姓名+出生日期,如若不缴费并恶意上传无关缴费凭证者永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学生学位申请学费必须本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或者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备注“姓名+出生日期”。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友谊支行
持卡人姓名:李红珠
卡 号:6222 6003 4000 6814 857
3.准备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准备好电子版蓝底小二寸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缴费凭证图片。小二寸蓝底清晰免冠照,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及学位数据上报使用,电子照片尺寸:3.5厘米 x 4.5厘米,像素:413像素 × 531像素(分辨率300dpi),照片格式:.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特别提醒:照片请务必使用身份证号码命名,例如:220102198905051812.jpg,请务必保证照片清晰有效,如果因照片无法使用导致学位申请失败,后果自负。其他图片用本人姓名命名,图片格式为jpg,每张图片要控制在100kb以内,例如张三身份证.jpg、张三毕业证.jpg、张三成绩单.jpg、张三缴费凭证.jpg,图片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图片信息造假将永久取消申请我校学位资格。
自考生开具《毕业生成绩证明》(半年内开具的证明有效)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和苏州北街交汇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 电话:0431-84658737。
4.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上传图片。填写信息要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每人只允许填报一次,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全正确后再提交,如若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上传材料不齐全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后果自负。
三、咨询电话:0431-85099507
四、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24年1月在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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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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