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3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我省从2019年5月报名起,对面向社会开考的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专业设置调整后,专业名称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保持一致。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表)。已经公布即将停考的专业不再公布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对应关系。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届时我省将根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对我省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时,全部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三、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前,考生仍须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毕业;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后,截止2021年6月30日,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可在新旧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只能按照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情况,综合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要求,合理安排个人考试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本人理想的毕业证书,避免因专业设置调整带来的不便。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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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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