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5年江苏自考律师(专科段)考试计划

2014-12-03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专业名称:1030111 律师(专科段)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5677 法理学 7
4 05679 宪法学 4
5 00262 法律文书与写作 3
6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7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8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9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10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11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12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学分合计 不少于67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2.按照原计划通过“044大学语文”、“247婚姻家庭法(二)”、“248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249国际法与国际私法”其中任意三门或四门课程的,可以替代“00921商法原理与实务”和“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通过其中任意两门课程的,只能替代“00921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必须另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新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

  3.通过“041哲学”并通过“042政治经济学”的考生可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通过“041哲学”或“042政治经济学”中任一门的,只能免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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