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2022-07-18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考社会专业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位申请对象

2021年12月-2022年6月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新闻学专业社会自考生;2022年6月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社会自考生。

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学位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二)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五)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10日

学生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8月10日

四、申请材料

1.电子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照片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由考生现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号码需清晰)。

五、申请程序

受疫情影响,本次学位申请材料采用邮件方式发送。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以上四项材料的PDF文件、评审费缴费截图,文件夹压缩后于7月20日前发至相关学院邮箱(如图所示);文件命名:姓名+专业。附件2须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逾期未申请者或材料不全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苏州大学各学院社会自考专业联系方式

六、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考生学位评审费汇入苏州大学财务账号,并注明:自考学位评审费用+名字,如未注明,视为申请不成功。

3.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3435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电话号码:0512-6750049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100 0010 1490 0225 5

七、学院提交材料

社会自考的学位名单与助学专业一并上报,材料要求详见助学专业学生申请通知。

八、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法学:00230合同法、00227公司法、05680婚姻家庭法

人力资源管理:06091薪酬管理、05963绩效管理、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应在毕业一年内立即申请(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

附件:

1、学士学位申请表(社会自考)

2、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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