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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南京关于自考交卷时间调整的通知

2013-10-08    南京市自考信息网

  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从本次开始,我省自学考试考生交卷时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从原来的“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可交卷离场”改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违反规定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交卷离场时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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