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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10-19    湖南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 2020 3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及《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二)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三年内,以发证时间为准。

(三)学生通过以下外语考试之一:

1.本科在籍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 PETS ) 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者;

2.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3.参加原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四)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与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检测报告电子档(文字复制比必须小于等于30%),论文经学校专业教师评审为合格者。

(五) 通过学业水平测试者(规定的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

(六)没有违反上级其他学位条例相关规定者。

二、专业核心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

湖南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


三、申报时间:每年3月底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院官方网站https://sce.hutb.edu.cn/上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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