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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1)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2024-08-30    自考36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1)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原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新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 13000英语(专升本)7 
400469教育学原理6学位课程00469教育学原理6学位课程
500464中外教育简史6学位课程00464中外教育简史6 
6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学位课程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学位课程
700467课程与教学论6 00467课程与教学论6学位课程
800468德育原理4 00468德育原理4 
900449教育管理原理6 00449教育管理原理6 
1000456教育科学科研方法(二)4 13152教育科学研究方法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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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16
17

06779
08118
00413
00453
00452
00465
00472

应用写作学
法律基础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法学
教育统计与测量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比较教育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5
5
2
4
6
4
4
 

13859
06159
00031
00465
00472


教育技术学
教育社会学
心理学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比较教育


4
4
4
4
4



已合格课程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未合格课程组学分
1810213教育学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10213教育学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说明: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 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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