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31
凡2006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根据不同专业的安排办理本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现将各专业的办理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11个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申请手续的专业安排:
1、 时间安排:
3月20日 护理学专业、金融学专业、金融管理专业、中药学专业
3月21日 初等教育专业、广告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办理地点: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3、提交材料: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带齐应交材料。
4、费用:学位评审费100元。
二、北京大学所主考的各专业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时间安排:
3月17日 法律专业(除昌平考生)、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
3月18日 法律专业(昌平考生)、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律师专业;
办公时间: 9:00——16:30 (中午不休息)
2、办理地点:北京大学红四楼(未名湖北岸)
3、提交材料: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本科毕业生审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4、费用:学位评审费100元。
三、其它主考学校所主考的专业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北京邮电大学所主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专业办理申请学士学位安排请参看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址:.(电话:010-82056343)
2、华北电力大学所主考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华北电力大学联系。
3、公安管理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系。
四、中国人民大学所主考的8个本科本期专业毕业生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财税专业、经济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档案学专业、商务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2、时间安排:2007年下半年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具体时间请查看2007年8月29日、9月1日《北京考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同期公布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五、往期未申请且符合申办条件的毕业生可在相对应的时间内同期办理。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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