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1
步骤 |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补证 | 11月 | 15日16日 | 提供成绩证明。 毕业生可以不打印,直接办理毕业 |
申请办理手续 | 22日审理专科 | 1、交费领取材料(凭证、初审简表) 地点:东一楼 2、凭填写好的初审简表到电脑组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地点:北二楼北面 审理时: ②师范类本科,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 ③《毕业生登记表》1、4页带回填写,自行保管不用上交 | |
23日审理本科 | |||
发证时间 | 2008年1月25-26日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①毕业证书 ②电子注册证明 ③《毕业生登记表》2、3页。《登记表》2、3页领回和原先未交的《登记表》1、4页合并后交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 |
注意事项 | 1、外省转考来的成绩须11月22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2、凡在合肥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场办、领证,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办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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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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