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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06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2006-12-15   

    核心提示:考生网上申办毕业→到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审核→交费→回交材料

  一、考生网上申办毕业程序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选择“考生登陆”→输入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输入系统提示的图片号码、选择“登陆系统 →考籍和转免考→基本信息维护(可直接修改)→毕业管理 → 毕业预测申请 → 毕业专业 →主考院校 → 毕业预测 → 初审地点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到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一)审核、交费。

  (二)回收材料(时间:2006年12月20日前)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的“本人简历”,由考生所在单位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办理过转、免考课程的考生,要交审批表原件。

  3、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要交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上准考证号)以及免考登记表。

  4、办理本科毕业的要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交广东省教育厅签署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办理本科毕业的,若专科段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须交专科段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盖公章确认。

  8、若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或者专科毕业证的姓名与现姓名不同的,要交当地派出所的更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9、中小学教师自考换发毕业证书的,要交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专科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需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公章)。

  10、复印件一律采用A4型纸张复印。

  11、考生每人自备一个写有本人通信地址的信封,并贴上邮票,交办证点发函通知你领取毕业证的具体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办证过程中需要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自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必须正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更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2、我市办证点联系电话:市区2270141、高州6663900、信宜8812609、化州7222484、电白5120473.

  茂名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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